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建筑師條例》(國務院令第184號)及《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37號)等的有關規定,經審核,現將20240813批二級注冊建筑師、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認定結果予以公布。
附件:二級注冊建筑師、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認定結果(20240813批)
廣西壯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4年8月14日
附件:
二級注冊建筑師、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認定結果(20240813批)
序號 | 注冊工程師類別 | 注冊類型 | 姓 名 | 工 作 單 位 | 審核意見 |
1 | 二級注冊建筑師 | 延續注冊 | 陳小安 | 廣西大學設計院有限公司 | 同意。 |
2 | 二級注冊建筑師 | 變更注冊 | 慕瑩 | 由廣西路橋工程集團有限公司變更至廣西路橋集團勘察設計有限公司 | 同意。 |
3 | 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 | 初始注冊 | 黃千偉 | 廣西博建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 同意。 |
4 | 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 | 變更注冊 | 陽嘉尉 | 由廣西華鑫工程質量檢測有限公司變更至廣西培正建設質量檢測有限公司 | 同意。 |
5 | 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 | 變更注冊 | 蒙泓江 | 由廣西建工集團建筑工程總承包有限公司變更至廣西安科工程檢測有限公司 | 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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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審核未通過的注冊人員,可自通告之日起三個月內提出退件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 2、自通告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后,到自治區政務服務中心住房城鄉建設廳窗口領取證書;領取證書時需持《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部門服務事項受理通知書》、單位介紹信及本人身份證原件。
3、未通過注冊審核的人員,審核意見可通過提交申請時預留的聯系人手機接收系統發送的短信獲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