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人[2008]53號
各市建委,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家建設部《民用建筑節能管理規定》(建設部第143令)、自治區政府《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加強節能工作決定的實施意見》(桂政發[2006]44號)和全區節能減排會議精神,進一步推動全區建筑節能工作,經研究,我廳擬于2008年7月在全區繼續開展建筑節能崗位培訓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培訓對象
本次培訓主要針對建筑施工、工程監理、房地產開發單位的專業技術人員,主要包括項目經理、現場施工管理人員、質檢員、監理工程師及監理員、見證取樣人員等。
二、培訓時間、地點
培訓班從2008年7月上旬開始分期進行,每期培訓時間2天,全部脫產培訓。根據各市報名情況選擇3~4個地市做為培訓地點,附近城市學員采取就近原則參加培訓。
三、 培訓內容和教材
以與建筑施工、質量驗收、監理有關的國家和自治區建筑節能標準和應用技術為重點。主要內容包括:新頒建筑節能政策法規;新頒發的建筑施工節能標準與規范;建筑節能技術與應用等。
培訓教材由自治區建設廳統一組織編印。
四、培訓費用
培訓費(資料費)要求在報到時交清。參加培訓人員食宿統一安排,費用自理。
五、其他事項
(一)學習結束經考試合格,由我廳頒發《廣西壯族自治區建設節能崗位培訓合格證書》,作為本人從事建筑節能工作上崗證明。未取得建筑節能崗位培訓合格證的人員,不能從事與建筑節能相關的工作,我廳將建筑節能崗位培訓合格證書檢查列為今年下半年全區建筑節能專項檢查的重點內容之一。
(二)舉辦建筑節能崗位培訓班,是我廳貫徹落實加強節能工作的一項基礎性工作。這次培訓時間緊、任務重,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相關單位要高度重視,落實具體部門和專門人員負責,認真組織,切實把培訓工作抓實抓好。
(二)培訓班的具體組織實施工作由我廳科技處(聯系電話及聯系人: 0771-2260041黃卉)和廳職工培訓中心(聯系電話及聯系人: 0771-2260136曾全方)負責。請各市建委做好本轄區內的培訓報名組織工作,并于2008年7月2日前將本市參加建筑節能培訓人員總數報我廳科技處。
廣西壯族自治區建設廳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