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柳州、桂林、欽州、北海、崇左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組織開展建筑抗震標準及實施情況調研的通知》(建辦標函〔2018〕661號)和《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關于組織開展建筑抗震標準及實施情況調研的函》(桂建函〔2019〕3號)的要求,為全面分析和梳理我區建筑抗震標準體系,了解我區建筑抗震標準水平及執行情況,及時發現存在的問題,經研究,我廳決定在各設區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組織開展建筑抗震標準及實施情況調研的基礎上,組織有關專家對南寧、柳州、桂林、欽州、北海、崇左市建筑抗震標準及實施情況開展實地調研,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研時間
2019年4月1日- 4月3日(具體出發時間由各調研小組另行通知)
二、調研內容
(一)建筑抗震標準制定發布基本情況。包括建筑抗震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團體標準、企業標準、圖集、指南、手冊等制定發布情況等。
(二)現行建筑抗震標準實施情況。房屋建筑(重點是城鎮(含城中村)既有建筑)、村鎮民居、地方特色傳統民居和少數民族特色民居建筑的抗震防災能力、標準執行、標準實施的法規政策環境與體制機制等情況。
(三)典型工程案列分析。包括對代表性工程的詳細分析、對進行抗震設防和未進行抗震設防的工程項目進行對比分析、對執行建筑抗震標準的效益進行分析等。
(四)存在的問題。包括建筑抗震標準自身存在的問題、標準執行中存在的問題、標準實施的法規政策環境與體制機制存在的問題等。
(五)對策及建議。針對調研發現的問題,提出進一步提高房屋建筑抗震防災能力的對策及建議。
三、調研方式
(一)聽取受調研設區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匯報當地建筑抗震標準及實施情況。
(二)與當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部分業主、勘察、設計、施工、監理、質量監督等單位和部門進行座談交流。
(三)查閱資料。請受調研的設區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提供保障性住房、房地產開發項目、公共建筑、市政橋梁(或高架橋、立交橋)各一項工程項目中涉及建筑抗震標準的資料(設計、審圖、施工、監理、驗收備案材料),以供現場查閱。
四、調研組分組安排
第一組:調研南寧、崇左市。
組長:張經緯 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標準定額處調研員
組員:賀贊 自治區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建筑裝飾定額科副主任科員(聯絡員,聯系電話:13707885916)
李杰成 廣西壯族自治區建筑科學研究院副總工、教授級高級工程師(設計、審圖專家)
陳代遠 南寧品正建設咨詢有限責任公司副總工、高級工程師(施工、監理專家)
第二組:檢查柳州、桂林市。
組長:藍俊 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建筑市場監管處副調研員
組員:韋鵬翔 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建筑市場監管處副主任科員(聯絡員,聯系電話:15277774235)
熊英明 柳州市建筑設計科學研究院副總工、高級工程師(設計、審圖專家)
馬升澤 廣西中信恒泰工程顧問有限公司項目總監、注冊監理工程師、高級工程師(施工、監理專家)
第三組:檢查欽州、北海市。
組長:曾俊杰 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勘察設計處副處長
組員:羅公卿 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勘察設計處副主任科員(聯絡員,聯系電話:18878781889)
胡可莘(女)南寧葛東規劃建筑設計咨詢有限公司總經理、教授級高級工程師(設計、審圖專家)
寧如春 廣西中信恒泰工程顧問有限公司項目總監、注冊監理工程師、高級工程師(施工、監理專家)
五、有關工作要求
(一)受調研的各設區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積極配合此次實地調研工作,確保調研質量。請受調研的各設區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落實1名聯絡員,并將聯絡員姓名、職務及聯系方式等信息于3月28日下午下班前報送至我廳標準定額處。
(二)受調研的各設區市要充分發揮相關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咨詢等企業和檢驗檢測、認證認可、科研、高校等單位的作用,為調研工作順利開展提供技術支持。
聯系人:龍楊,0771-2260359;莫煥堯,0771-2260062;郵箱:gxbzdec@163.com。
附件:建筑抗震標準及實施情況調研提綱
廣西壯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9年3月26日
附件
建筑抗震標準及實施情況調研提綱
一、建筑抗震標準基本情況
(一)各市制定發布建筑抗震地方標準、團體標準、企業標準、圖集、指南、手冊、導則等技術資料的情況。
(二)現行主要建筑抗震標準的適用性。主要包括《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分類標準》(GB50223-2008)、《建筑抗震設計規范》(GB50011-2010)、《建筑抗震鑒定標準》(GB50023-2009)、《建筑抗震加固技術規程》(JGJ116-2009)、《鎮(鄉)村建筑抗震技術規程》(JGJ161-2008)等現行主要標準與經濟社會發展的匹配情況,以及進一步提高改進標準的需求等。
(三)現行主要建筑抗震標準與國際同類標準的比較分析。重點是與美國、歐洲和日本等國際重要建筑抗震標準的對比分析,主要包括總體抗震性能的比較,以及設防思想、設防水準的選擇、地震作用取值、抗震措施等主要技術措施的比較和評價。
(四)新材料、新產品、新技術的推廣應用情況。包括減隔震產品與技術、裝配式技術、高性能混凝土、高性能鋼筋等在工程項目中的應用總量、經濟效益、性能效果、存在問題等情況,在建筑抗震標準中的轉化情況,以及進一步推廣應用的意見和建議等。
(五) 抗震設防建筑工程造價情況。包括鋼筋混凝土結構房屋采用不同抗震加固形式的平米建安造價分析、提高抗震等級對 鋼筋混凝土結構房屋平米建安造價的影響分析等。
二、現行建筑抗震標準的實施情況
(一)各市房屋建筑抗震防災能力現狀。主要包括地震區劃的變更情況,房屋建筑的總體存量、年代分布、結構類型,房屋 建筑在地震災害中受損及修繕加固情況,老舊房屋建筑抗震設 防改造情況等。重點是城鎮(含城中村)現有建筑、村鎮民居建筑、地方特色、少數民族特色、文物保護、歷史風貌和傳統民居建筑的抗震防災情況,包括建筑材料、結構形式、抗震措施的落實情況、房屋使用現狀、改善和進一步提高抗震性能的技術需求等。
(二) 現行建筑抗震標準的執行情況。包括建筑抗震有關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團體標準、企業標準、技術導則、 圖集、指南、手冊、導則等的執行情況、執行效果等。
(三) 建筑抗震標準實施的法規環境情況。主要指城鄉范圍內落實和執行建筑抗震標準相關的法律法規,包括國家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以及地方性的管理條例或規定等。
(四)建筑抗震標準實施的體制機制情況。主要指城鄉范圍內落實和執行建筑抗震標準相關的機構設置和人員配備情況,包括、市、縣、鄉(鎮)等各級人民政府中的相關機構設置和人員配備情況等。
三、典型工程案例分析
(一)對有代表性的典型工程進行分析。包括工程基本情況,執行標準情況,執行標準中存在的問題、解決情況及總結分析等。
(二)對進行抗震設防和未進行抗震設防的工程項目進行對 比分析。包括工程項目的經濟性、適用性、耐久性等。
(三)執行建筑抗震標準的效益分析。包括環境效益、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等,結合具體工程進行案例分析。
四、存在的問題
(一)建筑抗震標準自身存在的問題。包括標準水平,標準的適用性,標準間的相互協調性,標準對經濟社會發展的支持保障作用,標準對新材料、新產品、新技術的吸收轉化情況,標準的更新周期等。
(二)建筑抗震標準執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包括標準未能得到有效執行的原因等。
(三)法規、政策方面的問題。包括與建筑抗震標準編制、實施有關的法律法規、政策文件等方面存在的漏洞、不足或問題。
(四)管理制度方面的問題。包括與建筑抗震標準實施有關的機構設置、人員配置、管理制度、工作機制等方面存在的漏洞、 不足或問題。
(五)加強建筑抗震標準實施能力方面存在的問題。包括標準的宣傳、推廣、培訓,標準實施情況調研、檢查、反饋等。
(六)其他相關問題。
五、對進一步提高房屋建筑抗震防災能力的對策及建議
(一)對完善建筑抗震標準體系和制定工作的建議。
(二)對進一步加強建筑抗震標準執行的建議。
(三)對修訂、完善相關法規、政策的建議。
(四)對進一步完善相關管理制度的建議。
(五)對進一步提高建筑抗震標準實施能力的建議。
(六)其他相關建議。